各相关单位、各位新任教师:
为更好地落实学校教师发展相关制度,帮助和促进教师持续提升教学素养和教学教学技能,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暨南大学关于印发“新任教师教学基本功研习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暨教2020﹝55﹞号)(附件1)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0-2021年新任教师研习营结营验收工作,考评研习效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营验收对象
按照《暨南大学关于印发“新任教师教学基本功研习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需接受研习营活动考评的新任教师为2019年1月-2020年7月入职、入职前无高校主讲课程的教学经历、参加完我校岗前培训的教学型、教学研究型教师。
二、结营验收主要内容
对照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期间研习营活动的目标与内容要求,开展结营验收工作。各相关单位侧重考评新任教师参与研习活动、研习任务完成情况和效果,学校侧重考评相关单位的组织工作及其实效。
(一)新任教师研习营活动任务落实情况。
1.完成岗前培训要求的“六个一”任务。
该部分属2020年7月-2021年1月教研实习范畴。如已经提交考核情况至党委教师工作部的不用重复提交。通知链接:
https://www.jnu.edu.cn/2020/0922/c2619a515943/page.psp
2.录制微格教学录像。
每位新任教师需在研习营开营后及结束前各录制1次微格教学录像(教研实习提供的录像可任选其一),每次不少于20分钟,用以作为对比个人教学的依据,并将作为建立教师发展档案的材料。
3.参加教学竞赛、教师交流培训活动。
新任教师需参加校区、学院(部)组织的新任教师教学竞赛,并原则上要求参加不少于3次学校、校区或学院(部)等组织的教学交流培训活动。
(二)各相关单位组织开展研习营活动情况。
主要包括本单位:研习营工作组织情况,安排并帮助新任教师进入课程组、教研室、教学团队情况,新任教师教学竞赛开展情况,教研导师制、新任教师担任本科生班主任制度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教师教学交流培训等。
三、结营验收组织方式
(一)各相关单位组织对新任教师进行考评。
1. 请各新任教师对照上述结营验收内容,填写《新任教师研习营结营验收考评表》(附件2),报送至所在单位,作为单位开展考核工作的依据。
2. 请各相关单位组织3-5人“研习营结营验收考评工作小组”,结合新任教师提交的考评表及单位掌握的相关情况等,对其研习营活动的参加情况、完成情况及实际效果,对照研习内容及评价标准,自主确定各项活动占比或分值,在《新任教师研习营结营验收考评表》中对新任教师进行考评,并填写《新任教师研习营结营验收考评汇总表》(附件3)。
(二)学校组织对各相关单位进行考评。
1.请各相关单位对照上述结营验收内容进行总结(附件4),作为学校对相关单位考评的依据。
2.请各相关单位结合教研导师制落实情况、教研导师和新任教师合作情况等,填写《教研导师-新任教师教学合作发展先进典型推荐表》(附件5),作为先进典型评选的依据。
3.学校组织对各相关单位研习营工作进行考评及评优,并对教研导师-新任教师合作发展团队先进典型进行遴选。
四、结营验收材料
序号 | 报送日期 | 报送材料 |
1 | 9月5日前 | 需接受考评的新任教师向所在单位报送《新任教师研习营结营验收考评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
2 | 9月15日前 | 相关单位向学校报送《新任教师研习营结营验收考评汇总表》(附件3)、《单位研习营结营验收考评表》(附件4)、《教研导师-新任教师合作发展团队先进典型推荐表》(附件5)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相关单位、各位新任教师重视本次考评工作,加强沟通交流,公正评价,以考评工作帮助、促进新任教师教学发展,以考评工作带动、优化教师教学发展工作体系。
(二)学校将以合适的形式对考评优秀的单位、教研导师-新任教师合作发展团队先进典型进行遴选进行表彰和奖励。并在同等条件下,考评优秀的单位、教研导师-新任教师教学合作发展先进典型在其他相关评优、校外交流学习发展等活动中享有优先权。
(三)各相关单位可用适当的方式对积极参加研习营活动并取得良好发展成效的新任教师、积极指导新任教师取得良好成效的教研导师进行表彰、奖励,对不积极参加研习营活动教学质量无改进的新任教师、不积极指导新任教师的教研导师进行负向激励。
(四)本项工作由本科生院教师发展中心具体组织。
联系人:胡希茜;联系电话:020-85222162;邮箱:ojsfzzx@jnu.edu.cn;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337室。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暨南大学关于印发暨南大学新任教师教学基本功研习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附件5.教研导师-新任教师教学合作发展先进典型推荐表.docx
本科生院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