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校区):
学校颁发了《暨南大学关于公布教师发展分中心名单的通知》(暨教[2021]70号),在学院(部、校区)设立了15个教师发展分中心,开展试点工作,完善校、院(部、校区)两级教师教学发展工作体系。
为鼓励和促进各教师发展分中心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各教师发展分中心在激发基层教学组织活力、帮助和促进教师教学发展的重要作用,现请各相关学院(部、校区)报送教师发展分中心2022年工作计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暨南大学关于公布教师发展分中心名单的通知》公布试点的15个教师发展分中心。
二、报送内容
2022年分中心工作基本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三、报送要求
1.工作计划应结合学校、学院(校区、部)“十四五”发展规划,与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教师教学发展工作相呼应。
2.应致力建设以课堂教学质量为重点的教学创新文化和教学质量文化,组织教师开展基于学科专业特点的教学交流培训、教学竞赛指导、教学咨询服务、本科质量工程专题研讨、真实场景中的教学问题研究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注重教师教学发展实效。
3.务求思路清晰、举措明确、务实创新,注重活动的可持续性,着眼于培育本单位教师教学发展工作特色和品牌。
4.格式自拟,简明扼要。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各分中心于4月25日(周一)前完成报送工作。纸质版经分中心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本科生院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337室),电子版发送至ojsfzzx@jnu.edu.cn。
五、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试点工作的有效推进,将工作计划及其实施情况作为试点工作年度考评、试点工作验收的依据。
(二)各分中心提交工作计划后,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评议,遴选出若干积极、务实、创新的分中心,给予每个分中心1-3万元的年度工作经费支持。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骏骁 胡希茜
联系电话:020-85222162
本科生院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