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第四期 “新任教师教学基本功研习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位新入职教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指导意见》、《暨南大学“新任教师教学基本功研习营”活动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暨教〔202173号)(附件1)以及学校《关于举办2023年岗前培训和开展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更好地落实学校教师发展相关制度,帮助和促进新入职教师夯实教学基本功,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2024年第四期“新任教师教学基本功研习营”活动(以下简称“研习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习活动对象

参加2023年岗前培训的专任教师(专任教师包含教研岗教师、教学岗教师及辅导员)。

已有相当教学实践经验、且职称为副教授或教授的新任教师,可由所在单位综合考量确定是否参加。无本科教学要求的单位的新任教师、其他研究型教师等,可自主确定是否参加。辅导员须参加并完成教研实习,研习营其他活动可自主选择参加。

二、研习活动时间与内容

第四期研习营活动时间为20237月至20246月底,研习内容包括模块化和分学科的培训交流活动、教研实习、教学竞赛、新任教师教学发展档案等,具体详见活动实施方案(附件1)。

(一)模块化和分学科的培训交流活动

模块化的交流培训活动分为集中培训和常规培训,集中培训在岗前培训结束后、新学期开课前进行,常规培训贯穿整个研习活动周期

1.集中培训

2023824日(周四)至26日(周六),学校集中组织教学基本功提升培训,根植课堂,围绕如何上好一门课,侧重经验分享、教学观摩、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帮助新任教师理解教学基本规范、教学过程、教学方法等。课程暂定如下:

 

培训时间

培训专题

培训形式

824日(周四)

上午9:00-9:20

开营仪式

 

上午9:20-11:20

领悟课堂教学基本规范

对谈+研讨

下午3:00-1700

什么样的教学是“好教学”

观摩全国第六届青教赛视频+研讨

825日(周五)

上午9:00-11:30

教学设计的实操课

——教师怎样备课?

实例分享+研讨

下午3:00-1700

教学展现的实操课

——如何提高教学语言表达力?

对谈+研讨

826日(周六)

上午9:00-11:30

教学展现的实操课

——什么是好的教学PPT

实例分享+研讨

下午3:00-17:00

教学组织的实操课

——课堂教学组织的艺术

对谈+研讨

具体课程和时间安排另文通知。

2.常规培训

常规培训贯穿整个研习活动周期,以学校、学院(部、校区)层面开展的结合专业学科特点的教师教学发展活动为主。

(二)教研实习

实习期为20237月至202312月底,实习内容包括教研导师和新入职教师课堂互听、教学技能训练、科研实践等实习工作量累计不少于20学时,具体详见附件2

(三)教学竞赛

按照学校两年一届的惯例,第八届本科课程新任教师教学竞赛将于202410-12月期间开展。

校区、学院(部)可开展或组织参加针对本学科专业特点的教学基本功大赛,以赛促教、以赛促改、以赛促创。

(四)新任教师教学发展档案

每位新任教师需在研习营开营后及结束前各录制1次微格教学录像(教研实习提供的录像可任选其一),每次不少于20分钟,用以作为对比个人教学的依据,并将作为建立教师发展档案的材料,由学院(部)留存。

三、研习活动考核与要求

(一)考核内容

各相关单位侧重考评新任教师参与研习活动、研习任务完成情况和效果,学校侧重考评相关单位的组织工作及其实效。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周期

考核材料

提交时间

具体考核内容

考核结果

1

中期考核:

教研实习

考核

2023

7-12

2023

12

新教师的“六个一”实习作业

(详见附件2

教研实习成绩录入省培系统

2

结营考核

20237-20246

2024

7-8

新教师对研习营所有活动的参加情况、完成情况及实际效果

(详见附件1

颁发合格证书、评选先进

(二)各相关单位应加强过程管理和综合考核。

1.组织3-5人考核专家小组,原则上应由分管本科教学院领导、教科办负责人、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相关系主任等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应加强对新任教师研习任务完成的进度、效果进行过程管理,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应根据研习营活动的任务和学时要求,开展综合考核工作,考评新任教师研习效果,并总结单位组织情况。

2.充分发挥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的作用。

倡导各单位在组织开展教研实习等工作过程中,充分发挥本单位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对新教师、教研导师及学院组织工作的督促作用。

(三)本期研习营学校将根据结营考核结果,给予考核“合格”者颁发研习合格证书,请各单位、各位新教师予以重视,未来将逐步把“教学基本功研习营研习合格证书”纳入到是否予以授课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中。与此同时,研习营将评选“先进单位”和“教研导师-新任教师教学合作发展先进典型”,在同等条件下,考评优秀的单位和教师在其他相关评优、校外交流学习发展等活动中享有优先权。

四、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序号

报送日期

报送材料

1

20237617:00

附件3暨南大学2023-2024年度第四期研习营新入职教师教研导师名单汇总表

附件4暨南大学2023-2024年度第四期研习营考核专家小组名单

2

2023122917:00

附件8暨南大学2023-2024年度第四期新任教师研习营教研实习考核情况汇总表

(二)各相关单位可用适当的方式对积极参加研习营活动并取得良好发展成效的新任教师、积极指导新任教师取得良好成效的教研导师进行表彰、奖励,对不积极参加研习营活动教学质量无改进的新任教师、不积极指导新任教师的教研导师进行负向激励。各校区、学院(部)要充分发挥教师发展分中心的组织力,为本单位教师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和帮助。

(三)本项工作由本科生院教师发展中心具体组织。

联系人:胡希茜 骆程 刘骏骁;联系电话:020-85222162

邮箱:ojsfzzx@jnu.edu.cn;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337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 《暨南大学“新任教师教学基本功研习营”活动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暨教〔202173号)

2.暨南大学新入职教师教研实习实施方案

3.暨南大学2023-2024年度第四期研习营新入职教师教研导师名单汇总表

4.暨南大学2023-2024年度第四期研习营考核专家小组名单

5.暨南大学新入职教师教研实习听课表(新入职教师填写)

6.暨南大学新入职教师教研实习听课表(教研导师填写)

7.暨南大学新入职教师教研实习评价反馈表

8.暨南大学2023-2024年度第四期新任教师研习营教研实习考核情况汇总表

第四期研习营通知附件.zip



                   

本科生院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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