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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323号)(附件1)要求,以及《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规定,学校将组织开展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申报工作。

现将其中的教育教学奖申报及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于2021年新设立,每逢单年组织推荐申报。2023教育教学奖我校有1个申报名额。  

二、申报要求及条件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截至202311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71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 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三、评选程序

(一)学院/研究院推荐。

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研究院提出申请,学院/研究院择优评选,院内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研究院报送至学校本科生院教师发展中心。每学院/研究院最多可推荐1名教师。

(二)学校评选。

经资格审查、学校组织评审、评议、公示等环节后,确定推荐人选。

(三)系统填报。

待学校评审确定推荐候选人后,向候选人分配账号,由候选人登录系统http://kjpj.cutech.edu.cn/fytef完成填报。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研究院于831日(周四)17:00前,将推荐书(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合订成一本),一式2套的纸质盖章版报送至校本部行政办公楼33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ojsfzzx@jnu.edu.cn

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胡希茜、刘骏骁、骆程。

联系电话:020-85222162

办公地点:校本部行政楼337室。

 

附件1.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附件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模板)

通知附件.zip


本科生院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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