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校区、部、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2023年7月14日至8月31日期间,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立“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提供优质研修资源。教师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后(https://www.smartedu.cn/special/TeacherTraining)可进入“暑期教师研修-高等教育专题”自主选学。
注册学习指南见附件2。
二、学习内容
采取通识与分学段结合的形式安排教师学习内容。参研教师均需完成通识内容学习,并根据需要完成高等教育相关研修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1)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7月上旬)。请各相关单位研读并理解把握教育部通知要求,扎实做好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并将有关安排通知到每位教师。
(二)组织研修(7月中旬)。本次研修活动自7月14日开始,即日起可以注册。请各相关单位组织落实教师研修工作,及时跟进了解教师研修进展情况,积极发掘并宣传推广典型案例。
(三)系统总结(8月下旬)。请各相关单位统计教师参与暑期教师研修的情况,梳理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结合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使用体验,总结并撰写暑期研修创新举措或学习收获。
四、工作要求
(一)积极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将暑期教师研修作为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效抓手。积极组织、鼓励引导教师参与暑期教师研修。要力戒形式主义,不强制要求教师参与。
(二)加强统筹,做好研修的衔接工作。请各相关单位做好暑期教师研修与计划内各类教师培训的衔接,将暑期教师研修课程纳入各类教师培训课程体系。计划内开展的培训,主题与暑期教师研修专题主题相关的,可直接通过暑期教师专题进行学习。
(三)及时跟进,确保暑期研修工作有效落实。请各相关单位根据整体工作安排,组织落实暑期研修工作。
五、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单位在9月6日前将本单位2023年暑期高教教师研修情况汇总表(附件3)及工作总结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由分管领导签字并盖章后提交至行政办公楼337室。
联系人:刘骏骁、赖文威
联系电话:85222162,85222847
电子邮箱:ojsfzzx@jnu.edu.cn
附件: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pdf
本科生院教师发展中心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