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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第四期“新任教师教学基本功研习营” 先进单位和教研导师-新任教师教学合作发展先进典型拟入选名单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暨南大学关于公布 “新任教师教学基本功研习营”活动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的通知》(暨教〔202173号)及《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期“新任教师教学基本功研习营”结营验收工作的通知》,学校组织了第四期新任教师教学基本功研习营结营验收工作,考评研习活动效果。

经个人自评、学院考评、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审核、专家评审等环节,拟定12个先进单位和10个教研导师-新任教师教学合作发展先进典型(详见附件)。

现面向全校公示,公示期2024925—929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反映。反映的情况应有具体事实或证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85222162;电子邮箱:ojsfzzx@jnu.edu.cn

 

附件:

1.第四期“新任教师教学基本功研习营”先进单位拟入选名单

2.第四期“新任教师教学基本功研习营”教研导师-新任教师教学合作发展典型拟入选名单

附件.docx

本科生院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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