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年度第二期“新任教师教学基本功研习营” 先进单位和教学合作发展先进典型拟入选名单的公示

学校各单位:

根据《暨南大学关于公布“新任教师教学基本功研习营”活动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的通知》(暨教〔202173号)及《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第二期“新任教师教学基本功研习营”结营验收工作的通知》,学校组织了2021-2022年度第二期新任教师教学基本功研习营结营验收工作,考评研习活动效果。

经个人自评、学院考评、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审核、评审、遴选等,拟对11个先进单位和12教研导师-新任教师教学合作发展先进典型进行表彰。现将拟入选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2111—115日,共5天。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反映。反映的情况应有具体事实或证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学校受理部门:本科生院

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337室;受理电话:85222162;电子邮箱:ojsfzzx@jnu.edu.cn

 

附件:1. 2021-2022年度第二期“新任教师教学基本功研习营”先进单位拟入选名单

2. 2021-2022年度第二期“新任教师教学基本功研习营”“教研导师-新任教师”教学合作发展典型拟入选名单

附件.docx

 

本科生院

2022111